1. 主页 > 企业服务 >

天宁餐厅合伙协议范本2021年最新版下载

协议编号:__________

甲方:

乙方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天宁国合同法》以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、乙双方经天宁协商,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天宁协议,并承诺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天宁名称和主要经营地

1、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,企业名称:

2、企业主要经营地:

3、法人代表:

第二条 天宁期限

1、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,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。

第三条 出资方式

1、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,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。

2、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,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。

3、缴付期限为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。

4、本天宁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。天宁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,不得随意请求分割,天宁终止后,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。

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

1、盈余分配:除去经营成本、日常开支、工资、奖金、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,即天宁创收盈余,此为天宁分配的重点,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,按比例分配。

2、债务承担:如在天宁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,天宁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 还,天宁财产不足清偿时,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,按比例承担。

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

1、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,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,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。

2、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,甲方需要资金时,提前通知乙方准备,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,账目条例清晰。

3、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,不得随意分割。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,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。

4、天宁事务的决定权、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,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、乙双方共同决定。

5、合伙人享有天宁利益的分配权。

6、合伙人分配天宁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,天宁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。

7、按照天宁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。

8、分担天宁的经营损失的债务。

9、为天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第六条 禁止行为

1、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,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天宁名义进行业务动,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,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。

2、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天宁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。

3、除天宁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,合伙人不得同本天宁企业进行交易。

4、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天宁企业利益的活动。

第七条 天宁的终止和清算

1、天宁因下列情形解散:

(1)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天宁关系。

(2)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。

(3)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。

(4)出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天宁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。

2、天宁的清算:

(1)天宁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,并通知债权人。

(2)天宁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,自天宁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天宁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、会计师等第三人,担任清算人。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,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。

(3)天宁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,按下列顺序清偿:天宁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、天宁所欠税款、天宁的债务、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。

(4)清偿后如有剩余,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。

(5)清算时天宁有亏损,天宁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,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。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,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,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,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

1、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,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,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。

2、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,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,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,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。

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

1、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天宁协议的,另一方有权解除天宁协议。

2、天宁协议期满。

3、双方同意终止协议。

4、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,另一方有权解除天宁协议。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
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一条 其他

1、经协商一致,天宁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,补充、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,以补充、修改后的内容为准。

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天宁人各执一份。

3、本协议经全体天宁人签名、或盖章后生效。

甲方代表签字:(盖章)

身份证号码:

电 话:

乙方代表签字:(盖章)

身份证号码:

电 话:



http://tianning.cpa.js.cn/fuwu/2845.html
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13405609889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